追诉权时效(追诉时效的作用)

作者:admin 时间:24-04-19 阅读数:38人阅读

一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有多长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,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,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,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5年2定最高刑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,经过二十年追诉时效后,仍然需要对情节特别恶劣罪恶重大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,此时可以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在确定追诉时效的法定最高刑时。

追诉权时效(追诉时效的作用)

所谓第一次追索权,是指最终持票人或开始行使追索权的持票人所进行的追索,其他持票人进行的再追索,不适用此项时效2仅限于向除出票人承兑人等之外的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的迫索权,主要是向背书人保证人等迫。

刑法追诉时效期限,需要根据具体刑期来判断,具体如下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,追诉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,追诉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追诉。

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,经过二十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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